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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新政精准“滴灌”创新主体 “三首”产品最高奖补1000万元

更新时间: 2023-12-28 09:5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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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1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省政府近日修订印发《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发展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新“三首”政策),引导支持企业培育更高水平的创新产品,对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实现自主供应能力”等级的“三首”产品、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指导目录的产品,财政给予补贴最高达1000万元。

推动各类创新主体协同合作

2020年,我省在全国省级层面率先整合实施“三首”政策。截至目前,该政策共支持培育“三首”产品1415项,在助力科技成果落地转化、填补国内空白以及促进中小企业成长等多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修订后的新“三首”政策主要包括6个方面,共20条措施,在支持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重大前沿技术和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与产品推广应用等方面更具针对性。

在健全研发创新体系方面,新“三首”政策提出,编制安徽省“三首”产品研制需求目录,引导企业对标研制,在省级重大专项中给予支持。推动各类创新主体协同合作,支持研发、制造、使用单位合作建立装备中试基地。健全众创引导机制,发挥多种创新模式的作用,引导中小企业参与“三首”产品研发,促进成果转化。

在健全检测评定体系方面,规范评定管理,完善“三首”产品评定办法,引入申报主体信用承诺机制。完善评定机制,不断加强评定机构能力建设,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强化检验检测,对“三首”产品开辟绿色通道,同时加强省内检验机构能力建设,提高检验检测效率。

加大政府及国有企业采购力度

为进一步完善示范应用体系,新“三首”政策明确,实施示范应用工程,鼓励国有企业牵头联合制造企业,组织结对攻关,推动成果在本地转化。发布推广应用目录,定期发布并动态调整《安徽省“三首”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鼓励企业在数字化转型中加大“三首”产品创新应用。

新“三首”政策还要求,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政策,项目单位在招标采购同类型产品时,不得标明特定生产供应商、不得套用特定条件、不得排斥首台套供应商参与投标。

加大政府采购和国有企业采购等支持力度,鼓励国有企业及事业单位加大“三首”产品采购力度,引导国有企业参与“三首”产品的研制,同时开放应用场景与制造业企业结对攻关,实施首购首用,打造示范应用工程。

“三首”产品奖补最高达1000万元

财政支持方面,对经评定为“国际先进水平、实现自主供应能力”等级的“三首”产品或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目录的省内研制和省内示范应用单位,省财政按其单价(或货值)的15%分别给予奖补,合计最高1000万元。对省内企业投保“三首”产品推广应用综合险的,按年度保费的80%给予补贴,补贴时限为一年。每个企业每年保费补贴最高300万元。

税收优惠政策方面,对企业应用“三首”产品开展研发创新的,其购买“三首”产品支出形成的费用、折旧或摊销,可按规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税收优惠。

金融支持方面,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针对企业研发“三首”产品创设专属信贷产品,将企业研发“三首”产品贷款纳入省科技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对“三首”产品研发企业,优先推荐加入金融支持科创企业“共同成长计划”。(李后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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