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合肥市委组织部
合肥市财政局
合肥市总工会
共青团合肥市委员会
合肥市妇女联合会 |
文件 |
合人社秘〔2020〕120号 |
关于举办合肥市2020年度(第二十一届)
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劳动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要求,全面推进技工大省和技能强市建设,培养和选拔优秀技能人才,经研究,决定举办合肥市2020年度(第二十一届)职业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范围和参赛人员
本次竞赛共45个工种。全市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工作人员和社会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参加。
二、竞赛组织
(一)主办单位
本次竞赛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单位联合主办。成立“合肥市2020年度(第二十一届)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具体负责竞赛的日常工作(竞赛组委会及其办公室成员名单见附件1、2)。
(二)承办单位
本届职业技能竞赛由合肥市城乡建设局等单位承办(竞赛承办单位联系表见附件3)。
竞赛承办单位主要职责:按照竞赛组委会的统一要求,制定承办工种的竞赛实施方案、落实比赛场地和竞赛所需设施设备,负责报名、命题、组织竞赛、赛事评判等竞赛活动的各项具体工作。
三、竞赛内容和方式
竞赛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各工种《国家职业标准》或《工人技术等级标准》高级工应知应会的内容为基础,适当增加新技术、新技能相关知识;没有国家职业标准的,可按照本工种或本行业标准中的高级工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标准组织命题。
竞赛内容包括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两个方面,竞赛成绩以百分制计分,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成绩分别占总分的30%、70%,竞赛名次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定。
四、竞赛时间和报名方式
竞赛分为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
初赛阶段:8月底前为初赛选拔阶段。各有关单位可在精心组织、宣传发动的基础上,组织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岗位练兵、开展预选赛,选拔出参加决赛的选手。
决赛阶段:初赛结束后,由承办单位确定决赛时间并对外发布。竞赛承办单位应按照参赛工种组织比赛,所有决赛应于11月底前结束。为体现公正、公平,有利于选拔优秀技能人才,各工种参加决赛的选手原则上不少于20人。报名时每位参赛选手应填写《选手报名表》(表样见附件4),交纳参赛费和同底2张二寸免冠照片(照片背面写上本人姓名和竞赛工种)。参赛费最多不超过200元/人,是否收取由各承办单位自行确定。收取的参赛费由承办单位用于竞赛活动,竞赛组委会办公室不收取承办单位的任何费用。
五、奖励办法
(一)获奖选手
1.各工种设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为第一名,二等奖为第二、三名,三等奖为第四至六名。
各工种前六名选手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予“合肥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同时给予物质奖励,其中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500元,三等奖1000元。
获得一等奖的选手,符合条件的按程序向市劳动竞赛委员会申报“合肥市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获得二等奖的选手,向市总工会申报“合肥市金牌职工”称号。本次技能竞赛活动前已获得上述荣誉称号的,不重复授予。
获得一等奖的35周岁以下(指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选手由团市委授予“合肥市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
获得一等奖的女选手由市妇联授予“合肥市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
2.对列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参赛职业(工种)且理论知识、操作技能成绩均达60分的一至三等奖选手,由市人社局报请上级部门颁发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应等级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成绩均达60分的其他选手,可按规定颁发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应等级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各类荣誉证书印制费用由竞赛组委会办公室承担,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办证费用由承办单位负责。
(二)竞赛承办单位
对竞赛组织工作突出的承办单位,由竞赛组委会授予“合肥市2020年度(第二十一届)职业技能竞赛优秀组织单位”称号。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技能竞赛是促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手段,是技能人才展示技艺的重要舞台,对推动我市的技能人才工作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各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竞赛工作机构,做到领导到位、机构到位、人员到位、工作到位,确保竞赛的顺利完成;要积极做好赛事宣传动员工作,让更多的技能劳动者了解竞赛规则和要求,积极参与竞赛活动。
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要积极动员和组织本辖区单位职工参加比赛,其推荐报名的选手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纳入其本年度高技能人才培养的统计范围。
(二)精心组织。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各项竞赛规则组织比赛,确保竞赛的公开、公平、公正。有条件的单位、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可开展竞赛练兵活动、组织初赛,努力营造比技能、促学习的良好氛围,对参加竞赛的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在参赛时间等方面为选手提供便利。
(三)确保安全。各竞赛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赛事活动的安全,根据所承办赛事的规模和特点制定安全工作方案,有针对性地制定竞赛现场的防火、人员疏散等工作预案,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等安全设备,落实安保人员和安保工作措施,确保各项赛事的安全。
附件:1.合肥市2020年度(第二十一届)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成员名单
2.合肥市2020年度(第二十一届)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成员名单
3.合肥市2020年度(第二十一届)职业技能竞赛承办单位联系表
4.合肥市2020年度(第二十一届)职业技能竞赛选手报名表
合肥市财政局 |
合肥市总工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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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合肥市委员会 |
合肥市妇女联合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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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20日
附件1
合肥市2020年度(第二十一届)职业技能
竞赛组委会成员名单
主 任:吴松保(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副 主 任:谢 超(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陶 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孔天华(市财政局副局长)
葛甫瑜(市总工会副主席)
韩 艳(团市委副书记)
耿 茹(市妇联副主席)
附件2
合肥市2020年度(第二十一届)职业技能
竞赛组委会办公室成员名单
主 任:束志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
副 主 任:高 杨(市委组织部人才综合处处长)
陶 金(市财政局社保处处长)
崔 莉(市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部长)
蒋 娜(团市委青年发展部部长)
刘 璐(市妇联发展部部长)
朱弋清(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主任)
成 员:承办单位联络人、市人社局参与竞赛事务的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