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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发行我市2016年首期中小微企业扶持债企

更新时间: 2016-04-06 08: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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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经信委(经促局)、开发区经贸局: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创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加大对我市中小微企业信用支持与政策扶持力度,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合政〔2015〕127号),我市拟于近期发行首期中小微企业专项扶持债。本次扶持债资金主要用于补充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周转所需流动资金和项目资金。为切实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贷款企业最终承担的年化总成本将控制在6%-8%之间。本次发行的扶持债券期限为2年,委托贷款期限根据贷款实际用途期限在1-2年之间。
请各县(市)区、开发区高度重视,根据《关于做好我市发行中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相关准备工作的通知》(合经中小〔2015〕22号)中小微企业的选择标准和有关要求,在原筛选上报名单的基础上,认真做好本辖区内中小微企业的遴选、增减和甄别工作,尤其针对58户困难企业做好申报,汇总并填报“发债企业融资需求汇总表”,于4月12日前报送至市中小企业局融资指导处。
联系电话:63537875  电子邮箱:hfrongzichu@163.com

附件:发债企业融资需求汇总表     


                                 2016年4月5日


附件下载:详见网址:关于做好发行我市2016年首期中小微企业扶持债企业遴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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