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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类失业人员可享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

更新时间: 2014-03-26 08: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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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项补贴资金今年提标扩面 其中职业介绍补贴最高达250元/人
  
参加职业培训、接受职业介绍均能享受补贴,今年,享受这两项补贴的适用对象扩大到五类失业人员,标准也有提高,其中,职业介绍补贴最高可达250元/人。

  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介绍,2001年,安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制订《安徽省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使用管理试行办法》。其中规定,失业人员经职业培训合格,在一个失业期内可享受一次职业培训补贴,补贴标准省辖市原则上不超过300元/人,县(市)原则上不超过200元/人;失业人员经职业介绍机构介绍实现再就业,一个失业期内可享受一次职业介绍补贴,补贴标准为省辖市原则上不超过100元/人,县(市)原则上不超过50元/人。
  根据近期制定出台的《关于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使用管理的补充通知》,从今年开始,两项补贴提标扩面。其中,扩大两项补贴资金适用对象,在确保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的基础上,两项补贴资金的支付对象由单纯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扩大到五类失业人员。
  同时,提高两项补贴资金的支付标准,职业培训补贴标准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制定的相关分工种补贴标准执行,而职业介绍补贴最高可达25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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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哪五类失业人员?
  两项补贴资金的支付对象由单纯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扩大到可统筹用于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五类失业人员。
  2补贴资金如何领取?
  享受对象可直接向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中央、省属企业及其失业人员要向缴纳失业保险费用的统筹地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经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复核后,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将补贴资金以银行打卡方式发放至补贴对象个人,或将补贴资金拨入职业中介机构、公共职业训练基地及开展新录用人员培训的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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