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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组织参加《合肥市对接长三角品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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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14-03-06 08: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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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经信科技〔2014〕38号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各县市区发改委、经贸委、商务局、工商局、质监局、房产局、金融机构,各开发区工委办,市直新闻单位,组委会各成员单位,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长江三角洲城市经济协调会第十三次市长联席会议所确定的“长三角品牌建设合作专题”工作,搭建合作共建、共赢互利平台,由合肥市经信委、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金融办、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房产局联合举办“合肥市对接长三角品牌建设合作系列活动”,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联系电话:0551-63535970,传真:0551-63535832,邮箱:974916906@qq.com
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中共合肥市委宣传部 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合 肥 市 商 务 局 合肥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合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 2014年2月26日
合肥市对接长三角品牌建设合作系列活动实 施 方 案 为贯彻落实长江三角洲城市经济协调会第十三次市长联席会议所确定的“长三角品牌建设合作专题”工作,搭建合作共建、共赢互利平台,积极引导我市品牌企业主动融入长三角,提升企业和城市品牌形象,我们将联合举办“合肥市对接长三角品牌建设合作系列活动”,对推动我市建设“大湖名城、创新高地”的战略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一、会议时间:2014年9月19日—20日 二、会议地点:合肥稻香楼宾馆(暂定) 三、会议主题:创新品牌 合作共赢 四、会议组织机构 (一)支持单位:长江三角洲城市经济协调会办公室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合肥市人民政府 (二)主办单位: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中共合肥市委宣传部 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合肥市商务局 合肥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合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 (三)协办单位:上海品牌发展研究中心 合肥市青年企业家协会#p#分页标题#e# 合肥市房地产业协会 合肥市餐饮(烹饪)行业协会 (四)承办单位:合肥市品牌战略发展研究会 合肥市益企品牌文化发展促进中心 会议组委会秘书处:陈军秘书长 13035050912 五、会议内容 合肥市对接长三角品牌建设合作系列活动包括:大会开幕式、举办合肥市对接长三角品牌建设合作论坛、长三角品牌企业图片和视频联合展播、颁发“合肥市对接长三角品牌建设合作共建企业”奖牌、编撰发行《长三角品牌企业宣传册》。 (一)大会开幕式 人员:安徽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领导和长三角城市政府相关领导、会议主办单位领导和部门负责人、中央驻皖及省市新闻媒体、行业协会负责人、长三角城市品牌企业家代表等。 (二)举办合肥市对接长三角品牌建设合作论坛 今年是全面落实“长三角品牌建设合作专题”的开启之年,合肥市作为首批合作共建城市,应主动融入长三角品牌建设合作机制,依托长三角地区雄厚的经济实力、广阔的市场前景、丰富的人力资源以及与国际市场的高度关联性,积极组织我市品牌企业参与长三角地区品牌交流合作,实现企业品牌在区域间的自由流动,发挥品牌无形资产的增值价值功能与资源整合功能,通过企业间的兼并、收购、整合与重组活动,做大做强企业品牌。同时,夯实城市实力、增强城市魅力、扩张城市知名度,努力促进长三角地区经济社会文化全面发展。 论坛期间将邀请长三角地区部分省市领导、经济学专家和品牌企业家,就企业品牌的知名度与影响力、长三角品牌企业的推荐与互认和长三角品牌发展问题群策群力,面对面进行交流,并请上海市相关部门领导介绍上海自贸区建设情况。同时,邀请中央驻皖及省市新闻媒体现场采访并组织专题报道。 (三)长三角品牌企业图片和视频联合展播 为大力宣传长三角企业品牌形象,展示企业经济发展成果,将在会议期间组织开展工业、商贸、金融、房地产等品牌企业图片、视频循环展播,向与会的投资商、企业家、新闻媒体进行推介、宣传,加强交流与合作。 (四)颁发“合肥市对接长三角品牌建设合作共建企业”奖牌 活动期间,将邀请我市各行业优秀品牌企业作为对接长三角品牌建设合作共建企业,企业名单由各主承办单位推荐,共同推进长三角地区企业品牌互认与合作交流。同时,在会上请省市领导为共建企业颁发奖牌。 (五)编撰发行《长三角品牌企业宣传册》 编撰发行《长三角品牌企业宣传册》,内容包括:政府领导和专家的精辟论述,品牌企业的公司简介、产品介绍、品牌宣传图片等。#p#分页标题#e# (六)相关附件 附件1 “合肥市对接长三角品牌建设合作共建企业” 申报条件 一、评选范围 “合肥市对接长三角品牌建设合作共建企业”评选范围:合肥市属范围内的工业(含国防工业、农产品加工业)、工程建设、服务等规模以上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企业应依法设立,其生产经营活动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诚实守信,顾客满意程度高;市场占有率高,经济效益在国内或省内同行业中居于领先地位,有广阔的市场发展前景; (2)企业节能降耗达标,连续四年内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严重环境污染事故、重大用户投诉和涉税违法犯罪行为; (3)企业品牌宣传、市场占有率逐年提升和扩张,企业诚信度高,重点产品拥有知(著)名商标。 (二)生产类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已建立市级工程(企业)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平台,重视新产品开发; (2)重视知识产权申报、维护工作,能积极申报专利; (三)建筑行业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工程施工符合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符合质量验收标准,竣工工程合格率100%,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90%以上; (2)近三年内企业有一项以上工程获得省级以上优质工程奖或三项以上市级优质工程奖; (3)房地产开发企业无不遵守信诺的行为,信用考评无不良记录。 (四)服务行业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开展服务; (2)具有与所提供服务相适应的良好经营条件。 三、评选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组织申报:从即日起到6月30日止。 符合上述申报基本条件的企业由所属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推荐也可企业自愿提出申请,根据《申报条件》如实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报合肥市品牌战略发展研究会秘书处。 (二)资料审查:截止时间7月30日。 会议联合举办单位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签署书面意见,确定初选企业(具体名额见后),报主管领导审批。 (三)表彰奖励:截止时间9月20日。 会议主办单位对获奖企业授予“合肥市对接长三角品牌建设合作共建企业”奖牌,并在有关媒体上公布获奖企业名单,宣传、推广获奖企业先进经验。 四、初选名额分配 结合我市各行业基本状况,初步确定会议各主承办单位推荐“合肥市对接长三角品牌建设合作共建企业”初选名额各20个(包括:市属生产企业、建筑类企业、旅游业企业、商贸物流企业、餐饮住宿企业、交通运输企业、金融电信业等)。#p#分页标题#e# 五、工作要求 (一)“合肥市对接长三角品牌建设合作共建企业”评选坚持各行业主管部门推荐,企业自愿申报的原则。 (二)各成员单位应积极宣传,广泛动员本行业优秀品牌企业参加“合肥市对接长三角品牌建设合作共建企业”评选活动。 (三)会议主办单位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审查时,应认真对照申报条件,严格把关,确保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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