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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肥东县2013年度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安

更新时间: 2013-11-11 08: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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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合肥市2013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合人社秘〔2013〕237号)精神,结合肥东县实际,现就我县2013年度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我县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从11月初开始至12月底结束,审批工作于年底前完成。
11月1日起到县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领取表格,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时间为11月底前,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地点
1、农、林、水、畜牧水产等系列报县农委人事科
2、工程系列报县经贸委办公室
三、评审标准及要求
技术员:大学专科毕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在本专业工作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
助理工程师、助理农艺师、助理兽医师、助理畜牧师:
1、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两年以上;
3、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四年以上。

肥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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